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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
作者: 日期:2014-6-5 10:55:00 人气:

为贯彻与落实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方针,全面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总体水平,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的布局与要求,并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确定的工作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行业领军(后备)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并以此引导和带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队伍发展,不仅关系到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核心竞争力、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而且关系到全国实施人才战略的大局。

截止2010年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已拥有会计师事务所近500家,从业人员接近1.2万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4800多名。此外,全省有非执业会员8100多名。我省注册会计师队伍在服务对外改革开放、提高经济信息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随着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的深入实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的任务艰巨,表现在高端人才缺口很大,国际化人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刚刚起步,行业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行业人才流失趋于严重,行业人才培养机制有待完善,等等。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走出去和请进来并行的开放性经济转型、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以及收入分配调整、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都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宏观政策环境,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二、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要求,遵循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律,推进人才培养战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和布局,创新培养使用模式,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在打造全省行业各类优秀人才的基础上,突出行业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人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全面推进全省行业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十二五期间加快实现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诚信道德建设与专业胜任能力提升相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以诚信道德建设为主线,重点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完善行业职业道德实践,教育和培养行业人才成为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模范,努力打造一支兼具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

2、自主培养与外部引入相结合。以行业自我培养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业各个层次人才的培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与促进事务所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入在事务所管理与专业技术方面的重点人才;结合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引入特殊需求的专门化人才,不断充实和扩大我省行业人才队伍。

3、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教学资源优势平台,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向,选拔合适人才,制定培训计划。积极推动与支持我省注册会计师参与有关国际资质的学习与考试,鼓励参加会计、外语及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教育。拓宽境外培训渠道,挑选和输送更多行业人才赴境外进行深造,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思路,丰富人才培养形式。

4、高级管理人才与各类特色人才培养相结合。针对不同区域布局结构、业务品种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行业人才结构,充分满足经济不断增长的需要,充分满足行业日益发展的需要。

5人才培养与人才使用相结合。人才培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才得到更好的使用。应充分考虑到人才的合理配置,努力将人才效能最大化。坚持人才在培养后使用,在使用中进一步培养。

(三)发展目标

2015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富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确立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竞争优势,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奠定注册会计师人才基础,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国际提供一定数量的人才资源保障。

—— 注册会计师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全省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达到6000人,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5000人,非执业会员超过10000人,较好地满足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

—— 行业人才竞争优势明显增强,人才规模效益显著提高。力争培养出30名左右的全国行业领军(后备)人才、30名在审计、会计、税收等学科方面的专家、100名具有国际资质的国际化人才、3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人才。

—— 注册会计师人才素质显著提高,结构进一步合理与优化。积极配合非审计业务领域的开拓,引导注册会计师加强对新业务领域知识的学习。按照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力争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分布、层次和类别等进一步趋于合理。

—— 行业人才使用效能显著提高,人才培养机制与人才使用机制不断健全,逐步建立起省、市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三级人才培养的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使用效能。

三、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养造就一批行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是指在会计师事务所中担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职务,精通审计、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外语基础,熟悉市场规则,了解金融、法律、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等知识,有能力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决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我省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主要从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会计师事务所中挑选,着眼于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做大做强战略中提供必要的高级管理人才资源保障,同时,积极配合中注协制定的行业人才培养目标,输送更多的高级管理人才列入全国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到2015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力争有30人进入全国领军(后备)人才队伍。

(二)着力培养造就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先的相关学科方面的专家。相关学科方面的专家是指在审计、会计、税收等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较完整的知识结构,具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理论和教育工作者。着眼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理论研究与创新能力,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质量和水平,并进一步为提高全省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总体执业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到2015年,在审计、会计、税收、咨询等方面的专家达到30人。

(三)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资质的国际化人才。国际资质包括中注协与英国特许会计师合作培训项目(ACA)、香港会计师资格项目(QP)、澳洲注册会计师联合培训项目(IPP)以及ACCACGACA等等。具有国际资质的国际化人才是指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优秀、执业经验丰富、谙熟国际规则,能够在国际会计、审计市场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骨干。通过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着眼于加快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发展步伐,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能力,以及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专业技能。到2015年,全省培养造就100名具备国际资质的国际化人才。

(四)着力培养在新业务拓展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新业务拓展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是指在传统审计业务以外从事公司秘书、管理咨询、战略谋划、企业内控等新业务,熟练掌握与运用有关领域的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政府、企业单位决策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着眼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突破传统审计范围,推动服务结构调整优化,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服务业发展、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业农村建设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到2015年全省培养造就300名新业务领域的复合型人才。

(五)着力培养全省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做好全省行业人才资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基础上,结合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水准高,专业技能娴熟、综合知识强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到2015年,全省执业的注册会计师队伍达到6000人。

四、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与措施

(一)充分发挥行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作用。利用人才培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行业领军(后备)人才、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国际化人才、复合型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做大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的使用规模,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争取其他财政资金,多方面支持行业人才培养。

(二)建立与健全行业人才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起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使用机制,努力使行业各类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化。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行业各类人才的评选与表彰办法,出台有利于行业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对取得全国领军(后备)人才资格以及有关国际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给予奖励。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专业人力资源分类分级体系、培训体系、评价体系、考核体系和晋升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促进人才培养的多层次体系,共同营造起一个有利于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行业优秀人才库。在全省行业内,通过多种形式公开选拔一批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和较好外语水平的注册会计师,组建我省行业优秀人才库。加强对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各类优秀人才建立个人信息资料,搭建发展平台,并对其本人的学习与工作情况实行跟踪,努力提供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四)加大人才赴境外培训力度。拓宽境外培训渠道,打造更多境外合作与交流平台,以满足行业培养更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力争每年组织30人至50人赴境外进行短期培训和每年组织20人至30人赴境外进行中长期培训。短期培训主要适用于行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从全省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会计师事务所中的选派,主要培训国际会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以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努力培养成为全国行业的领军人才。中长期培训主要适用于行业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重点从全省行业优秀人才库中选派,主要培训在国际会计审计市场执业的经历以及熟练运用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国际资质的优秀人才。

   (五)创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手段,丰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内容。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实现注册会计师知识更新,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能的重要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严格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建立继续教育工作与注册管理工作、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相互促进机制,提升全省行业的整体工作水平。结合非审计业务领域的开发,把与新业务领域拓展相关的内容纳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范畴,积极引入远程网络化等现代化培训手段,使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按照中注协颁布的《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逐步规范全省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充分利用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的教学资源优势。依据中注协确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协同会计师事务所选派人员参加三院有关培训班的学习。此外,还应根据我省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需求情况,与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开展更多形式的合作,重点在主任会计师的培训和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的培养方面,充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的资源优势,聘请有关行业的专家举办与新业务拓展相关的专题培训班。

(七)探索与省内部分高等专业院校试行人才培养合作模式。积极鼓励部分高等专业院校在校学生获取各种境内外执业资质,省注协通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探索行业与部分高等院校建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合作模式,联合搭建行业后备人才的培养平台,共同推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八)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引入外部优秀人才。为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方针和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工作,鼓励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引入高级管理人才、新型业务人才和特殊需求专门化人才。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从行业外、省外或国外引入部分急需的人才充实我省行业人才队伍,这是对我省行业人才队伍自身建设的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在引入外部人才的同时,要建立起人才引入考核评价机制和使用机制,充分保障引入的人才在行业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于引入在行业中发挥重大作用的优秀人才,由省注协通过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给予用人单位或个人一定的奖励。

(九)发挥教育培训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教育培训委员会是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与协调有关专家广泛开展在行业内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与掌握行业人才的结构、配置、需求等情况,对行业人才培养与使用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为行业制定政策提供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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